


司法拍賣是法院依法處置被執(zhí)行人財產的重要方式,但一些機構會以“某某法輔”“對接法院”“內部房源”等詞匯和“法院元素”標識混淆視聽,,極易使競買人誤以為這些機構與法院存在關聯(lián),。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接舉報與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一家這樣的公司進行核查,,該公司被責令停止發(fā)布相關廣告并罰款3萬元。
公司被舉報,,宣傳內容含大量法院元素
“法官,,有人向我推銷,,說可以提供法拍房全流程服務,,是不是你們法院的外派機構啊,?”
近日,,一名有意參與法拍房競買的群眾聯(lián)系昆山法院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并提供了該公司的地址,。法院工作人員當即表示,,從未授權過任何機構在其他營業(yè)場所從事輔助拍賣服務,提醒其謹防上當受騙,。
為進一步查明事實,、依法維護網拍秩序,昆山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立即聯(lián)系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說明情況,共同前往該公司進行實地核查,。
聯(lián)合調查過程中,,該公司人員表示其主要從事法院拍賣房的居間服務,為客戶提供方案從而收取報酬,。
法官發(fā)現,,這家公司的墻面貼有“中國法輔網|昆山法拍”“法律先行 依法辦事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等文字,并配有天平圖案標識,,宣傳板上寫有“全程一站式無憂服務,、確保零風險**過戶騰房”等字樣。而該公司內的紙袋,、筆記本,、工牌等所使用的標識均由麥穗、天平等法徽元素組成,,并印有“蘇州法輔”“昆山法拍”等字樣,。
負責人寫下悔過書,公司被罰3萬元
因該公司大量使用“法院元素”標識,,極易導致意向競拍人產生誤解,,誤以為該企業(yè)與昆山法院存在關聯(lián),調查人員向該公司負責人釋法明理,,負責人認識到可能誤導競拍人,、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嚴重后果,立即安排員工對易引發(fā)誤解的廣告宣傳內容進行拆除,。
隨后,,昆山法院會同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該公司網拍服務所涉當事人進行回訪調查,查明該公司未以法院名義對外提供服務,,將相關情況向提供舉報信息的群眾進行了說明反饋,。
核實情況后,執(zhí)行法官再次約談該公司負責人,。負責人主動向法院遞交了悔過書,,表示已深刻認識其違規(guī)宣傳行為易引發(fā)誤解,對司法拍賣公正性造成干擾,,應尊重法律權威,,不能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形象牟利。接下來會嚴格遵紀守法,、合規(guī)合法經營,,努力創(chuàng)造更多的社會價值。
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研究認定,,該公司行為系違規(guī)宣傳,。根據《廣告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guī)定,,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發(fā)布廣告并罰款3萬元;對于為該公司提供廣告設計,、制作的相關公司,,決定沒收廣告費用10752元并罰款5000元。
據介紹,,目前相關整改已全部完成,,罰款已繳納到位。
法官:法拍公開透明,,不要信“內部資源”
法官介紹,,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規(guī)范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的指導意見》,法院在網絡司法拍賣過程中的相關輔助性事務可委托社會機構或者通過購買社會化服務方式完成,,相關網拍輔助機構嚴格接受執(zhí)行法院的監(jiān)督和管理,。在每件拍品的“競買公告”中,法院都會明確告知委托的第三方網拍輔助機構的名稱及咨詢電話等,,且免費提供拍賣期間的看樣服務,。
對于通過夸大、欺瞞,、誤導等手段宣傳提供“拍前調查”“清場收房”“對接法院”等服務,,誘導買受人支付高額傭金,甚至偽造司法文書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網絡司法拍賣秩序的行為,,法院將聯(lián)合相關職能部門,堅決依法打擊,,歡迎社會公眾監(jiān)督舉報,。
法官同時提醒,司法拍賣程序全程公開透明,,不存在“內部資源”和“低價渠道”,。如有意愿參加司法拍賣,務必通過正規(guī)平臺渠道參與,。競買人對中介機構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有門路有關系”“低價購買**戶”等說辭或以看樣為名義的收費等。
來源:極目新聞,、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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