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 晉升未果竟當起間諜,?判了!
今年
是國家安全法頒布施行10周年
今天(4月15日)
是我國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近日,國家安全部發(fā)布國安重磅案例
咱們一起通過幾個真實案例
了解國家安全知識
用實際行動守護家國安寧


晉升處長未果,,他竟當起間諜
聶某某本是某部門的公職人員,,在單位選拔處長時落選,,心中充滿怨氣,。之后,聶某某為緩解經(jīng)濟壓力,,主動聯(lián)系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涉密文件作為“投名狀”,換取金錢利益,。此后雖然一度中斷聯(lián)系,,但最終因金錢誘惑重蹈覆轍,,他大肆竊取工作秘密,,4個月內出賣30多份文件,最終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偷配鑰匙竊密,,他被判無期
衛(wèi)某,原某軍工集團下屬研究院工作人員,,在公園被偽裝游客的外國間諜攀談,,因一時的貪念和輕信,逐步淪為竊密工具,。他利用職務之便,,拷貝涉密資料、**文件,、偷配鑰匙竊密,,甚至偷錄內部會議內容。最終,,衛(wèi)某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追繳非法犯罪所得,。

留學生被境外間諜策反,長期潛伏要害部門
留學生郝某被某國使館間諜策反,,從簽證辦理時的“熱心幫助”,,到請客吃飯、贈送禮物,,再到提供兼職工作,,境外間諜一步步設下圈套,讓郝某逐漸陷入其中,�,;貒螅履嘲凑胀夥揭螅�想方設法應聘進入某涉密單位,,成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釘子”,,泄露大量涉密情報,最終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國家安全不是遙遠的“諜戰(zhàn)片”
在維護國家安全上
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
那么,,國家安全知識你知道多少?
發(fā)現(xiàn)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如何舉報,?
怎樣識破間諜的“易容術”,?
一組圖帶你了解↓↓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