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談話給阿四造成了麻煩,,為了解決它,他不得不簽訂不平等條約,,即:以后有空的話,,家里的飯由他做。 阿四為此郁悶了好幾天,。
幾天后就好了,。好的原因是,他發(fā)現(xiàn)這個條件雖說不平等,,但沒有可操作性,。
阿四上班早八晚五,除了家里有事,,或者連續(xù)性加了好幾個班太累那么一到點趁經(jīng)理不在就下班,,否則大部分時間他都是要混加班的。不加班哪里來的錢,?就靠點死工資,,這也要錢,那也要錢,,哪里夠用,?
這就造成這阿四的條約之不可操作性。
比方說,,阿四中午在公司吃,,中飯不用燒吧?晚上如果加班,,阿四早則八點半下班,,晚則九點半十點半下班,小梅總不見得等阿四回來燒嗎,?早上不用說,,如果頭一天加班,第二天起的晚,,做是來不及的,。
這么算來,,阿四覺得這條約簽也是等于沒簽,當(dāng)下放下心來,。而且就算以后不忙了,,正如同事說的,習(xí)慣了阿四不做不遵守了,,時間長了,,這條約也等于是廢了。
于是阿四的心情不像剛開始的郁悶,,漸漸舒展開來,。其實,阿四小人了,,他也就剛開始那幾天做過幾頓飯,,后來的小梅并沒有要求他。一是客觀原因,,二是小梅也不忍心對家里唯一的勞動力過于剝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