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過去又稱婚書,,質地多為宣紙,、毛邊紙等,內容全部為手寫,,只是一些名門大戶為了顯示莊重,,要用買來的絹面書寫婚書,婚書內一般都要有介紹人,、主婚人,、證婚人、訂婚人,、結婚人及雙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象征著知根知底,、門當戶對,,有時還寫上百余字的祝福話語。
20世紀三四十年代,出現(xiàn)了一種手繪的婚書,,大戶人家的婚書一般制作精美,,選擇硬紙、絹面的形式,,只是結婚證那時沒有統(tǒng)一稱呼,,有的叫“鴛鴦證”,有的叫“鸞鳳證書”等等,,圖案多為白頭翁,、牡丹花、喜鵲,、梅花等象征著吉祥富貴,、長壽幸福的花鳥。
1950年4月30日,,《婚姻法》的頒布,,廢除了包辦婚姻,才真正開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婚姻法》頒布后,,婚書上有了幾點明顯的改變,,“新娘、新郎的名字頭一次并列在一起,,婚書中除結婚人外,,雙方父母、媒人,、證婚人等不再出現(xiàn),;結婚證統(tǒng)一由政府頒發(fā),摒棄了以前自主購買的習俗,;統(tǒng)一名稱,;將國旗印在結婚證上,象征著婚姻的莊重性和嚴肅性,�,!辈⑶覍⒒闀脑~語統(tǒng)一為:“雙方自愿結婚,經(jīng)審查合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結婚的規(guī)定,,發(fā)給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