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的人到底怎么了,?受害人報警后,,需要提供視頻證據(jù),筆錄,,還有所有損失東西貨單,,以及損壞物件證明,到最后就一句拘留后七天無罪釋放就結(jié)束了,從始至終受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一句不提,,這樣合理嘛,?換位思考你是受害人你怎么辦?另外所有大事小事都走都走法院,,有多少受害者是因為耗不起時間,,而放棄索賠自己選擇妥協(xié),這本可以在抓捕后,,給受害人跟跟犯案人一個協(xié)商的機會,,現(xiàn)在都變成不合理訴求了,為人民服務,,真的有在為人民服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