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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24-06-06
, 來自:江蘇省0==
在網(wǎng)友的花式催更下,“沉睡了5年”的范閑終于滿血復活,。承接上季,,范閑率領使團回歸途中,,二皇子以親友的安危威脅范閑,逼他向自己俯首稱臣,二人矛盾就此激發(fā),。而“抱月樓”迷局以及接踵而至的春闈危機,也都是二皇子精心給范閑布下的陷阱,。
劇中“笑�,!鳖l上熱搜
扣人心弦的劇情下
也暗藏了不少法律謎團
咱們一起來探探~
范閑為躲避二皇子的刺殺,假死脫身后悄悄返回京都,,卻發(fā)現(xiàn)他的“死訊”早已傳遍全城,。城門和街道兩旁都擺起了祭臺,百姓們紛紛走上街頭吊唁范閑,,商販們更是大肆兜售范閑的詩集,,還有不少商販以范閑的名頭“帶貨賣貨”,說是范閑生前最愛的產(chǎn)品,。
劇中,,商販們未經(jīng)范閑授權,、同意,,借范閑之名“帶貨賣貨”,并使用他的肖像,、姓名等進行商業(yè)宣傳,,可能構成對范閑人格權的侵犯。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如果商品生產(chǎn)者、銷售者對商品進行不實宣傳,,還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廣告,、虛假承諾,對于消費者的損失負有相應責任,,且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最低賠償金額為500元。若情節(jié)嚴重,,構成詐騙或者合同詐騙的,,還將面臨相應刑事責任。
范閑出使北齊時發(fā)現(xiàn),,慶國的二皇子和長公主勾結北齊走私,。回到慶國后,,范閑直言進諫,,請慶帝嚴查二皇子和長公主私通北齊之罪。
走私罪,是指個人或者單位故意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通過各種方式運送違禁品進出口或者偷逃關稅,,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根據(jù)走私物品的不同,可能分別或者共同構成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罪名,起刑三年,、五年不等,,最高可至無期徒刑,并附有財產(chǎn)刑,。單位走私犯罪定罪量刑標準高于自然人走私犯罪,。
老金是一個賣菜的小商販,,給宮里供應蔬菜,,檢蔬司的管事戴公公常年壓榨菜農(nóng),,要求他們逢年過節(jié)送“孝敬”,。老金因沒有給戴公公孝敬銀子,,被設計陷害,,被迫“欠債”五百兩,。
受賄罪是一項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的犯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
劇中,戴公公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根據(jù)受賄所得數(shù)額及情節(jié),,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chǎn),。索賄的從重處罰,。
二皇子推舉范閑為春闈考官,想借春闈舞弊這種沉疴舊疾,,來給范閑致命一擊,。開考前,京都權貴紛紛向范閑遞來“內(nèi)定”名單,;考試后,,又通過給考卷做標記、調(diào)換考卷等手段企圖操縱考試結果,。無論是春闈科考還是現(xiàn)在的高考,,都是國家級考試,,是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其公平性不容破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xiàn)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jié)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
(二)攜帶或者使用****器材,、資料的;
(三)抄襲他人答案的,;
(四)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五)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一)組織作弊的,;
(二)通過提供****器材等方式為作弊提供幫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四)在考試結束前泄露,、傳播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明確,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小范大人在春闈這場大考中
直面挑戰(zhàn),,從容應對
而今,,一年一度的高考近在咫尺
請廣大考生以誠信為舵
駛向夢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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