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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24-08-07
, 來自:江蘇省0==
近日
#男子稱給霸王茶姬差評后被找上門#
沖上熱搜
近日,,有網(wǎng)友發(fā)布視頻稱,自己在霸王茶姬購買的飲品口感不佳,,因此在社交媒體上留下了“不好喝”的差評,。不久后,涉事門店工作人員在未提前與他取得聯(lián)系的情況下,,和外賣員一起“上門”,,并送了他一杯飲品和兩個徽章,。最終,,當事人在該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刪掉了此前給出的差評,。
對此,,霸王茶姬的客服人員回應稱,因為顧客給了差評,,門店想和顧客友好溝通,,看是哪里需要改進。涉事門店店長表示,,顧客點了單后,,騎手、門店和平臺都打不通電話,,店員才會上門拜訪,,溝通差評的問題。
△網(wǎng)傳視頻截圖
此事引發(fā)不少網(wǎng)友討論
消費者還敢給出真實評價嗎,?
現(xiàn)實中
消費者在對商家服務不滿意時
有不少人會選擇沉默而非給出差評
至于其背后的原因↓↓
首先是個人信息泄露風險,。消費者擔心商家獲取并濫用其個人信息,包括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例如,李女士在一家餐廳就餐后給出了差評,,隨后收到了店家發(fā)送的私信,詢問她的聯(lián)系方式,。這種行為讓李女士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可能會被濫用,。
其次是擔心受到潛在騷擾甚至報復性行為。商家或其員工可能對給出差評的顧客進行電話騷擾,、網(wǎng)絡攻擊,,甚至在社交媒體上進行公開羞辱。比如,,王先生在網(wǎng)上點餐后,,因為送餐延誤而給出一條差評。不久后,,他接到自稱是該餐廳員工的電話,對方對他進行了言語攻擊,。王先生因此感到非常困擾,。
那么
商家為了“刪差評”
給顧客打電話,、發(fā)私信
甚至登門的行為,,合理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quán)。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quán)。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痹跊]有經(jīng)過消費者明確同意的情況下,,商家“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quán),。
一些商家為了逃避因差評,、投訴而造成的利益或榮譽損失,,當顧客打出差評,、進行投訴的時候,他們會選擇與顧客“私了”,,采用各種手段甚至“登門拜訪”讓消費者“噤聲”,,收回差評,。這些商家要求刪評以維護所謂的“點評生態(tài)”,,會影響消費反饋的真實性,,而采取上門的形式更會增加消費者不必要的安全顧慮,弄虛作假最終傷害的是市場秩序,,是買賣雙方的合法權(quán)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quán)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quán)利”以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quán)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quán)利”“經(jīng)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也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通過篡改,、編造,、隱匿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付婉婷指出,外賣平臺在處理用戶評價,、保護用戶隱私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其具體表現(xiàn)在:平臺的隱私政策應當明確如何收集、存儲和使用用戶信息,,確保不會被濫用,;平臺應建立有效的舉報和反饋機制,以便及時處理涉及隱私泄露和騷擾的投訴,;平臺和商家可以通過提高服務透明度來減少消費者的疑慮,,比如提供更詳細的產(chǎn)品和服務信息等,。
為了建立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信,付律師建議平臺盡可能開啟“匿名購買”模式,,對消費者的姓名,、電話進行隱藏,盡可能降低個人信息的泄露風險,。同時,,可以通過虛擬電話和應用內(nèi)置的聊天工具聯(lián)系消費者,訂單完成后,,虛擬號碼和聊天頁面永久失效,,商家端保存的用戶地址信息頁將被隱藏。
付婉婷表示,,隨著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和技術(shù)的進步,,我們期待看到一個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費環(huán)境,。在此過程中,,消費者應當積極參與評價,為其他消費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同時,,商家也需要認識到消費者的反饋是改進產(chǎn)品和服務質(zhì)量的重要途徑。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促進整個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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