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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24-08-29
, 來自:江蘇省0==
刷臉購物,、刷臉乘車
在過去被調侃為“靠臉吃飯”的時代
如今已成為現實
隨著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場景日益多元
其在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
潛在的風險也頗受關注
“還沒反應過來,,支付就完成了,。”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當下自動售貨機有許多支付選項,經常需要關注公眾號,、授權各種個人信息,,個別自動售貨機還存在優(yōu)先推薦使用人臉識別的支付方式。據媒體報道,,上海地鐵站內部分自動售貨機上,,支付寶刷臉付的選項直接占據了屏幕的一半,且伴有“刷臉支付,,隨機免單”的引導,。若選擇其他支付方式,則有關注公眾號,、微博號等附加流程和多個二維碼,,增加了消費者掃碼支付的難度。
北京的沈先生在某地鐵站里的自動售貨機前購買商品,,輕輕點擊屏幕后,,機器就很快自動獲取了其臉部信息,接著柜子的門瞬間被打開,。沈先生取完商品后,,手機隨即收到結賬信息。
記者調查發(fā)現,,除自動售貨機外,,在一些商超的自助收銀臺,“刷臉支付”方式同樣較為常見,。顧客點擊“刷臉支付”選項后,,攝像頭隨即抓取人臉信息,同時獲取用戶的姓名,、性別,、手機號……顧客確認授權后進行支付。自助收銀臺同時提供“掃碼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但字體較小,,且部分商超的“掃碼支付”需要先下載該商超官方App,眾多消費者為避免麻煩,,“被自愿”刷臉,。
“刷臉支付”在提供便利之余
也引發(fā)不少擔憂
消費者的臉部信息被送往哪里了?
以誘導和優(yōu)惠的方式
吸引用戶選擇“刷臉支付”,合法嗎,?
一家自動售貨機官方客服人員表示,消費者通過刷臉直接綁定支付寶賬戶,,不需要再進行認證,,就可以打開柜門。該客服表示,,他們只負責柜中的商品供應,,售賣機及支付系統(tǒng)則由另外一個公司提供,用戶的人臉識別以及相關賬戶信息都會傳輸到該公司的后臺,。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guī)斐蓡T、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茍博程律師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規(guī)定,收集,、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合法,、正當、必要,,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同時,,人臉等生物識別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此外,去年國家網信辦發(fā)布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到,,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必須遵循“最少使用”和“最小存儲”原則,。
茍博程指出,當下許多自動售貨機和自助收銀臺存在過度索取個人信息的情況,。這種行為明顯超出了提供產品或服務所必要的范圍,,且未充分告知用戶信息處理的具體目的和方式,涉嫌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采取誘導,、優(yōu)惠的方式吸引用戶選擇“刷臉支付”,,實際上限制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還可能對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消費者在日常消費過程中應謹慎“賞臉”,,做到“非必要不使用,、非必要不提供、非必要不許可刷臉”,,切實維護好自身個人信息權益,。
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融合創(chuàng)新發(fā)展中心陳端教授認為,,人臉識別技術作為一種生物識別手段,,因其便捷性和高效性,近年來被廣泛應用于各類場景中,。然而,,隨著技術的普及,也帶來了許多安全和隱私問題,,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屢禁不止,,利用AI換臉技術進行的犯罪活動也不斷發(fā)生。企業(yè)在推廣人臉識別技術時,,往往出于商業(yè)利益和便捷性的考慮,,但如果忽視了技術背后的安全隱患和個人隱私問題,那么就有可能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條件,。因此,,非必要情況下不要進行人臉識別。而必要情況下進行人臉識別時,,企業(yè)有責任確保技術應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加強對數據的保護和管理。
企業(yè)應公開其個人信息處理的目的,、政策和流程,,接受公眾和監(jiān)管機構的監(jiān)督,并建立問責機制,,對于違規(guī)行為要及時公開處理結果,。強化行業(yè)標準,制定和實施更加詳細的行業(yè)標準和規(guī)范,,特別是在涉及生物識別信息收集和使用的領域,,確保企業(yè)有明確的遵循依據。另外,,從社會角度看,,還需要強化對“刷臉支付”安全隱患的警示和宣傳,避免普通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為圖方便而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風險,。
在日常消費中
你會選擇“刷臉支付”嗎?
歡迎留言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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