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第一號
:好奇怪,,這個財產是老丈人的,子女有什么權利分配,?老丈人的個人財產要給誰就給誰,,為什么子女要介入干預?這個想法和做法本身就錯的,,一開始就沒有尊重老丈人,。子女自己應該也要反省一下。[表情]
(2025-04-24 13:19) 
首先,,財產中的錢這一點,,我們從來沒主張要過,丈人想給誰,,我們都沒意見,。另外一個房子,是丈人和丈母娘建的,,丈人一直說的,,以后就是留給女兒的,但是現在的宅基地繼承法,,只要丈人領結婚證,,對方就有權力享受。所以我們希望先領房產證,,證明是丈人婚前財產,,以后他也有100%權力的權力去處理,他要給誰,,我們也都沒意見,。而對方是不讓先領房產證,這個就是變成婚后財產了,。宅基地的老房子在農村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哪怕超出一塊磚,,都是要打破頭的,這個真不是錢的問題,,因為老宅是小輩的根,。如果對方是個心地善良的人,我們也不會糾結要先領房產證,,只要老人過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