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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24-06-11
, 來自:江蘇省0==
最高可補10000元
為貫徹商務部等14部門《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和《江蘇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落實《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要求,,推動汽車消費和報廢更新,,便利人民群眾汽車以舊換新,結合我省實際,,特編制補貼申請操作指南如下:
(一)活動時限:自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補貼范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本辦法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三)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的不在此次補貼范圍,。
(一)申請時間。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補正申請信息的,也應于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
(二)申請方式。通過登錄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APP上的“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提交申請信息,。
(三)申請信息,。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具體參照申報網(wǎng)站或小程序。申報照片或掃描件必須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
1. 申請受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受理地為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申請受理地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要求的進行受理,,申請人將收到受理結果通知短信;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通過短信反饋原因,,允許申請人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更改,、補正。
2. 信息審核,。由報廢汽車回收地,、報廢汽車登記地、新車發(fā)票開具地,、新車注冊登記地相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對相應內容進行審核,;汽車以舊換新平臺針對報廢汽車和新購車輛材料中的重點信息,與商務部,、公安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相關業(yè)務系統(tǒng)核查比對。
3. 申請終審,。當報廢汽車回收地,、報廢汽車登記地、新車發(fā)票開具地,、新車注冊登記地四個分項信息,,以及公安、工信等部門審核信息全部審核完畢后,,受理地將對申請進行終審,。申請人將收到終審結果通知短信。
終審通過后的補貼申請經財政部江蘇監(jiān)管局選取一定比例現(xiàn)場抽查并復核同意后,,各地財政部門根據(jù)補貼審核結果,,與消費者據(jù)實結算,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消費者指定的銀行賬戶,。
(一)各市商務主管部門設立汽車以舊換新咨詢熱線電話,及時回應公眾訴求,,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發(fā)現(xiàn)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偽造、變造相關材料虛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虛假信息等)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按職責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二)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jù)國務院令第427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三)報廢汽車必須交售給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獲得有效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資質企業(yè)名單可以通過省商務廳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或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平臺查閱。
(四)各地不得要求消費者將報廢汽車交售給特定企業(yè),,不得指定消費者在特定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車,。
(五)本操作指南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會同省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 商務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問答手冊(第1批)
2. 商務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問答手冊(第2批)
3. 江蘇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企業(yè)名單
來源:第一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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