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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06-19
, 來自:江蘇省0==
高鐵站堵電梯口致大擁堵
機場瘋狂追星險釀事故……
近年來,,“飯圈”群體亂象頻發(fā)
在公共交通場所圍堵追拍明星等行為
屢次影響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前不久,,有網(wǎng)友在社交平臺發(fā)視頻稱,在沈陽北站出站途中,,許多“粉絲”堵在地下通道電梯口迎接明星,,導致電梯上的乘客無法離開,有造成踩踏的風險,。視頻中,,現(xiàn)場十分擁擠,有人喊“把電梯關了”,。
當日,,轄區(qū)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粉絲”買了票還沒出站,,就為了迎接明星,。工作人員稱,明星要來這件事向上級報備過,,只是現(xiàn)場出現(xiàn)了臨時情況,,不過也有警力和客運人員在維持秩序。
而在相關報道的評論區(qū),,有人表示,,現(xiàn)場圍堵拍攝的不是粉絲而是代拍,被拍的藝人本人也是信息泄露的受害者,。
近年來,,頻繁出現(xiàn)一些狂熱粉絲過激圍堵藝人等行為,,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甚至觸碰法律底線,。比如,,2019年一次粉絲接機,由于現(xiàn)場人太多,,上海虹橋機場的自動扶梯玻璃直接被擠碎,;2023年4月,在首都機場有6名粉絲試圖“刷關”(即粉絲購買與明星相近時間的機票,,過安檢達到“追星”目的后,,再退票的行為),最終被給予行政處罰,。
據(jù)悉,,今年以來,針對粉絲在登機口聚集追拍,,進入隔離區(qū)后追逐,、逗留、拍照等擾序行為,,首都機場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目前已對31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那么
粉絲到底能不能到機場接送機,?
追星行為影響公共安全該擔何責,?
明星是否要為粉絲的不當行為負責?
首都機場公安局法制處副科長蔣寶華認為,,粉絲接機是可以的,相關行為不為法律所禁止,。但是非理性的追星行為往往會對現(xiàn)場秩序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引發(fā)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對公共安全甚至飛行安全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旅客出行造成了不便,,相關行為不應該由旅客買單,。對非理性的追星行為引發(fā)的擾亂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飛行安全的行為,若構成違法犯罪,,公安機關應予以嚴厲打擊,,并通過有力的震懾,切實引導粉絲理性文明追星,。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表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粉絲的行為造成了更加嚴重的后果,,如導致公共設施損壞,、人員受傷,或者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混亂,,可能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從而面臨刑事處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如果因圍堵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還需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財產損失費等。
高鐵站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有責任維護車站內的公共秩序,,如果未采取有效的安保措施,導致粉絲圍堵事件發(fā)生,,可能會被認為存在管理上的疏忽,,造成他人傷害的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從法律層面看,,律師介紹,,如果明星或其團隊提前知曉圍堵計劃且未阻止,甚至誘導,、組織粉絲圍堵,,應承擔一定責任,,可能面臨警告、罰款,,情節(jié)嚴重時其經紀公司可能被責令整改等處罰,。如果明星或其經紀公司對粉絲類似行為存在默許或縱容,導致公共秩序被擾亂,,或者給他人造成了損失,,他們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律師認為,,無論圍堵者的身份是“真粉絲”還是“代拍”,都不影響責任認定,,造成擁堵及擾亂公共秩序需要承擔同樣的后果,。
請文明理性“追星”
切勿因個人行為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和公共交通場所的正常秩序
如果有關行為違法違規(guī)
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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