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合頌蘭亭的房子,。新房2023年11月交房,。樓頂鋁管有裂縫,導致下雨天水從鋁管里順著封好的系統(tǒng)窗漏到我家,。雖然我家鋁管上拖了很久已重新打了結構膠(并非專業(yè)的防水材料,我們提出自己買材料,,對方不同意。此鋁管與鄰居共用一根,,鄰居家那邊未重新打膠)依然漏水,。開發(fā)商以我封窗為由否認其漏水保修責任。不肯調查漏水原因,,拒絕維修,。
在此之前,為差找漏水原因,。我家貼好的瓷磚砸了,,刷的墻毀了。工期耽誤一個月�,,F(xiàn)在雨季每一場雨便往我家灌一次水,。房修經理電話找不到,只能打聽到其名字王友建,。
對于開發(fā)商房修來說非常簡單的一件事,。確不知道為何要如此為難我們。投訴無門,,冤屈難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