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
2二階段民辦優(yōu)先錄取積分生,雙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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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4月30日17時至所在地區(qū)鎮(zhèn)積分入學窗口進行材料初審,。窗口初步審核后,,退還原件,復印件與“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經申請人簽名確認后一起存檔,,實行一人一檔,。
窗口初步審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包括:
(1)居民身份證;
(2)居住證(有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可不提供居住證),;
(3)戶口簿及家庭關系材料(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材料),;
(4)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qū)生的原則。租住房屋同樣遵循每5年認定一名學區(qū)生的原則,,提供無房證明,,有規(guī)范的合同,并且房東持身份證和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現場確認),;
(5)先進典型(見義勇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專業(yè)技術職稱審批材料及證書,、學歷學位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