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6:10左右下班從公司門口出來,。剛進(jìn)入主干道,,然后駕駛艙里面的那個后視顯示鏡掉了。影響了安全駕駛,,然后我靠到邊上臨時停車處理(嗯拆除那個后視鏡),。停車時間就是幾分鐘的事情。7月14號6:55打交警電話詢問這件事情,,接線員回復(fù)說這個確認(rèn)之后可以取消,。但是7月15號4:48再次打電話確認(rèn)的時候,接線員很干脆的說就是違停了,,雖然只有三分鐘也不可以取消,。詢問接線員警號,他拒絕告之,,說不服可以去申訴,,并掛機(jī)。我這小老百姓不能理解的是這種行車已經(jīng)有安全隱患了,,我不能靠邊停下來去解除安全隱患嗎,?雖然是罰款只有50元,但是感覺很冤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