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覺得,這是一場有車位的業(yè)主與沒有車位業(yè)主之間爭斗,。它來的是那么突然與突兀,。
說它突然是組織的那么快速,仿佛有人安排好了的一樣,。有“貼心”的志愿者(業(yè)主參與的),,連我家樓下的公告單,,貼了3天就快速的不見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說它突兀是:有人提出這個方案就得到了“貼心的紫旭社區(qū)”熱情支持并積極的行動起來……
最后,,莫名其妙的就通過了投票決案;連去社區(qū)查票的權力都只能被告知“只能看自己的票”,。
最后,連公告期也給了7天(其中2天還是周末),,公告期不應該是10個工作日嘛,。
2)其次:“貼心的紫旭社區(qū)”,我就想問問你們,,一個車位問題,,你們這么積極的,“熱情的”,,“貼心的”服務,。那為何不像關心車位問題那樣,關心一下陽光昆山的“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問題呢,?我們目前多少年沒有成立業(yè)主委員會了,。你們早干嘛去了?你們不覺得本末倒置嗎,?人家家里事,,你不找去人家家長商量,你卻替人家家長的主做了,。要知道你是個外人呢,!親娘舅來了也得看看人家家里還有做的人呢!你們覺得這樣辦事妥嗎,?難道你們這個組織是從來都是自己說了算的,?是不關乎什么妥不妥的?
3)最后:作為一名陽光昆城的業(yè)主,,我希望,,大家都有停車位�,?墒俏覀円惨鎸ΜF實,,我們的現實是停車位不夠用�,?墒墙鉀Q問題的辦法有很多,。比如:外來車輛收費標準使用階梯式收費,特別是晚上過夜車輛,。這樣至少可以空出部分停車位吧,!再比如:我們可以去掉部分綠化,,去增加停車位。有人說那綠化不就少了嗎,?我想說:我們要面對現實,,和沒有停車位相比,我們必須做出部分取舍,。我想政府會同意的吧,!又比如:一個家庭最多只可以有1個固定停車位,另一個只能是臨時停車位,。
4)方法很多,,可是你們確用了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方法:動固定車位業(yè)主的權利。也許有人說,,這是公共資源,,大家的。這點我承認,�,?墒钱敵跣^(qū)造好的時候,咋就沒人提這是公共資源呢,?原因很簡單,,那時有人租的起,有人租不起,,有人那時沒有買車,,也有人根本就不想租。很多年過去了,,大家的車開始多了,,發(fā)現車位不夠了。這時有人覺得不公平了,。我想說我也想在20年前,,房價低價時多買幾套呢!可是時光會倒流嗎,?
5)我希望大家都有停車位用,。我聲明,我們家也缺停車位,,經常找地方停,,感謝一個好鄰居經常留位置給我家�,?墒俏疫是要站在有固定車位的業(yè)主一邊,,因為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要謹慎處理的,,一旦處理不好,,萬一鬧出人傷甚至更大不良事情,,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6)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大家可以群策群力,,出謀劃策。比如先成立業(yè)主委員會,,畢竟家務事,,內部解決。業(yè)主委員會也不只是處理停車位的事,,畢竟物業(yè)公司我們也是要去監(jiān)督他的嘛,!
7)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比如請第三方機構來處理業(yè)主投票問題,,而不是請“自愿者”或者“社區(qū)的人”去找業(yè)主投票,。因為這不是公益活動,,這是關系全體業(yè)主權利的事情,。
8)綜上所述:目前紫旭社區(qū)的做法有違不妥。
9)希望有識之士,,關心一下陽光昆城停車位的事情,。